剧情简介:台灣地區通說將分期交付契約與分期付價契約歸屬於一時的債之關係之範疇,足見「債務人持續性地受債之關係之拘束」之要件,並不足以做為區別一時的債之關係與繼續性債之關係之標準。甚且,通說對於繼續性債之關係之定義,堅持債務人之總給付並未自始確定之要件。然而,在繼續性債之關係下,尤其就定有期限的繼續性債之關係而言,其債務人之總給付是否自始即未能加以確定?頗有疑問。至此,何謂「繼續性債之關係」?其與一時的債之關係又如何區別?乃有待進一步之釐清。再者,繼續性供給契約固屬繼續性債之關係之一類型,惟其債務人所應為之給付,亦呈現間歇性與反覆性作為或不作為之現象,此種情形與分期交付契約並無二致。從而,繼續性供給契約與分期交付契約之區別標準何在?乃有深入加以探討之必要。此外,鑑於繼續性債之關係下,於給付障礙發生前,債務人已為合於債務本旨之給付,並且於給付障礙排除後,債務人仍有...(展开全部)
作者:王千維
出版社:新學林
ISBN:978986540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