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约翰·福尔斯在世界文坛上享有盛名。他之所以名噪一时,不仅仅因为他像托马斯·哈代那样是一个讲故事、描摹景物的高手。他的出色之处还在于:他的小说从不重复同一个内容,文体也因书而异,给人以不断推陈出新的新鲜感。 福尔斯1926年3月31日生于泰晤士河口的埃萨克斯的雷昂西,二战期间为躲避德国法西斯的狂轰滥炸而举家迁移到特摩尔南端德文郡的小村庄。英国的乡村是迷人的。少年福尔斯在此地对大自然的神秘和美产生了浓烈的兴趣。这种无尽的神秘和美成为他创作的灵感源泉。 他的《收藏家》抨击了猎取和收集生物标本的行径,认为这些收藏家们破坏了美。 福尔斯孩提时就酷爱大自然,喜欢离群索居独自游嬉。这一习惯保持到他成年之后。二战时他应征入伍,在皇家海军陆战队服役两年,任中尉。在此期间他被送往爱丁堡大学进修,进修期满时正巧二战结束,因此他并未领略战争的惊心动魄。战后福尔斯进入牛津大学...(展开全部)
作者:John Fowles
出版社:花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