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在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尾声,我们对《民法学》这一本教材进行了修改。由于未来民法典的首编《民法总则》的出台,我们此次修改主要是围绕着它进行的。其他部分,由于变化较少,修改的幅度并不大,主要是围绕着物权法部分作了个别的修改。 如果说从体系上来说,与《民法通则》比较,此次《民法总则》的变化并不大(当然,未来民法典通过的时候,为了与整个民法典体系的配合,相信《民法总则》部分还要发生一些变化)。如果从个别的“点”来看,《民法总则》还是有一些变化的,主要体现在:法人分类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以营利与非营利划分法人,增加特别法人;增加了成年监护(以适应老年人社会的到来);对于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进行了特别的突出;增加了“虚假法律行为”;当然,在 “民事权利”部分罗列式地增加了一些民事权利,以为将来取消“债法总则”作铺垫。因此,如果从变化的幅度,尤其是体系方面看,变化不...(展开全部)
作者:江平 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89971